天桥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天桥区是山东省济南市辖区,位于济南市区北部,因境内有横跨津浦、胶济铁路的天桥而得名。行政区域面积258.9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06万人(2017年末)。辖15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无影山街道堤口路53号。天桥区地处泰山山脉北麓,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以平原为主,散布有鹊山、药山、凤凰山、标山、北马鞍山、粟山等山丘。属暖温带半湿润区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8℃,年均降水量693.4毫米。“地上悬河”黄河蜿蜒而过,小清河横穿济南市区北部,五龙潭泉群为济南四大泉群之一。主要景区有五龙潭公园、济南百里黄河风景区、济南动物园、鹊山龙湖等。天桥区是济南中心城区之一,京沪、胶济、邯济铁路在此交汇,济广、青银高速和104、220、308、309国道穿境而过,济南火车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济南长途客运中心站、济南广场汽车站等聚集,有服装、家居建材、鞋类及果品等各类大型专业市场71家,是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集散地。天桥区还是济南近代工业的发源地和济南老工业区,形成了以机械、化工、建材、食品为主的工业体系,拥有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药山科技园2个工业园区。农业区分布于黄河以北,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主,济南市国有北郊林场坐落于境内。2017年,天桥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9.31亿元,财政预算收入41.03亿元。2018年10月,天桥区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